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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澡问书 南宋 · 陈淳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四○、《北溪大全集》卷四二
问《书序》。
《序》乃先秦之儒,孔门之后,不可的知其谁何,决非孔子作明矣。
如《康诰》《酒诰》《梓材》三篇,乃武王康叔告戒之词,而《序》以为成王,可见其误。
问:《舜典》以下《春秋传》引曰《夏书》,而今云《虞书》,乃孔子定者,何在?
夫子定《夏书》为《虞》者,以其皆舜时事。
问:古人教人,必先以乐,是何意?
古人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自幼年已学乐,至成德时,必成于乐。
今此学废已久。
视乐为贱艺,见此等话自诧异。
问:「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文公《传》以水尅火,以火尅金,以金尅木,以木尅土,而生五谷。
或相制,以泄其过,或相助,以补其不足。
是如何?
逐件言之,在水克火,则燎者沃之,锻者淬之。
火克金,则硬者柔之,软者刚之。
金克木,则节者削之,偏者直之
木克土,则高者平之,低者填之。
土克水,则穴以渗之,堤以潴之。
此相制以泄其过,相助以补其不足也。
又一套言之,则以水制火,乃不至焚燎而可锻金;
金成器,则斲木为耒耜,然后可以治土而播种焉。
此五行相克,以生五谷也。
至若木乾则火炽,火炽则灶土热,土热则鼎金焦,金焦则水沸,然后可烹饪以食焉。
此又五行相生以熟五谷也。
问「昏迷不恭,侮慢自贤」。
「昏迷不恭」,言处己处;
「侮慢自贤」,言待人处。
二句相对,惟昏迷不恭故反道,惟侮慢自贤故败德,民弃去不与保邦。
亦与「天降之咎」句意相对。
问:「刚而塞,彊而义」。
刚、彊二字,不知何训?
刚者劲而不屈,彊者壮而有力。
刚而弗实,则屈于物欲矣;
彊而弗义,则为血气之勇矣。
问:「九德」有与教胄子之目同,其意同否?
上九字以性质之美言,下九字以学力言。
所以成是德者,前命夔教胄子有与此同其目者,彼因其性质之美,而辅翼以成之;
此则以其德之已成者言之也。
问: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只是作绘,与绣何预?
青黄赤白黑,性曰采,施曰色。
衣皆玄,裳皆纁。
所象十二章,或绘于衣,或绣于裳,皆杂用五采本性,而施之为五色也。
问:《五子之歌》,五子,仲康、少康是其二也?
少康,乃相之后缗逃有仍而生,去太康时已远,非可以为太康之弟也。
问:五章,每人各作一章,或云只是篇次。
五章各出于五人,而词意相次,从轻至重,浑如一人之手。
见其同心一体,忧国之深也。
问:东坡、少颖、东莱「三失」之说,孰是?
苏氏「三失」之说虽明,然篇中无失天命之意,未敢信其为必然。
看来林说为长,失而至于三,则彰著已甚,民怨必丛至矣。
人君弭怨之道,岂在于已明而后图之?
当图于未有纤毫形见之初,则可以绝怨之根矣。
此三句自然相应,可详之。
《魏史》义例 隋 · 魏澹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
其一曰:臣闻天子者,继天立极,终始绝名,故《谷梁传》曰:「太上不名」。
《曲礼》曰:「天子不言出,诸侯不生名」。
诸侯尚不生名,况天子乎!
若为太子,必须书名。
良由子者对父生称,父前子名,礼之意也。
是以桓公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传》曰:「举以太子之礼」。
杜预注云:「桓公子庄公也」。
十二公唯子同是嫡夫人之长子,备用太子之礼,故史书之于策。
即位之日,尊成君而不名,《春秋》之义,圣人之微旨也。
至如马迁,周之太子并皆言名,汉之储两俱没其讳,以尊汉卑周,臣子之意也。
窃谓虽立此理,恐非其义。
何者?
《春秋》《礼记》,太子必书名,天王不言出。
仲尼之褒贬,皇王之称谓,非当时与异代遂为优劣也。
班固、范晔、陈寿、王隐、沈约参差不同,尊卑失序。
至于魏收,讳储君之名,书天子之字,过又甚焉。
今所撰史,讳皇帝名,书太子字,欲以尊君卑臣,依《春秋》之义也。
其二曰:五帝之圣,三代之英,积德累功,乃文乃武,贤圣相承,莫过周室,名器不及后稷追谥止于三王,此即前代之茂实,后人之龟镜也。
魏氏平文以前,部落之君长耳。
太祖远追二十八帝,并极崇高,违尧、舜宪章,越周公典礼。
道武出自结绳,未师典诰,当须南、董直笔,裁而正之。
反更饰非,言是观过,所谓决渤澥之水,复去堤防,襄陵之灾,未可免也。
但力微天女所诞,灵异绝世,尊为始祖,得礼之宜。
平文、昭成雄据塞表,英风渐盛,图南之业,基自此始。
长孙斤之乱也,兵交御座,太子授命,昭成获免。
道武此时,后缗方娠,宗庙复存,社稷有主,大功大孝,实在献明。
此之三世,称谥可也
自兹以外,未之敢闻。
其三曰:臣以为南巢桀亡,牧野灭,斩以黄钺,悬首白旗,幽王死于骊山厉王出奔于彘,未尝隐讳,直笔书之,欲以劝善惩恶,贻诫将来者也。
太武、献文并遭非命,前史立纪,不异天年,言论之间,颇露首尾。
杀主害君,莫知名姓,逆臣贼子,何所惧哉!
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圆首方足,孰不瞻仰,况复兵交御座,矢及王屋,而可隐没者乎!
今所撰史,分明直书,不敢回避。
且隐、桓之死,闵、昭杀逐,丘明据实叙于经下,况复悬隔异代而致依违哉!
其四曰:周道陵迟,不胜其敝,楚子亲问九鼎,人来徵百牢,无君之心,实彰行路,夫子刊经,皆书曰卒。
自晋德不竞,宇宙分崩,或帝或王,各自署置。
当其生日,聘使往来,略如敌国,及其终也,书之曰死,便同庶人。
存没顿殊,能无怀愧!
今所撰史,诸国凡处华夏之地者,皆书曰卒,同之吴、楚。
其五曰:壶遂发问,马迁答之,义已尽矣。
后之述者,仍未领悟。
董仲舒、司马迁之意,本云《尚书》者,隆平之典,《春秋》者,拨乱之法,兴衰理异,制作亦殊。
治定则直叙钦明,世乱则辞兼显晦,分路命家,不相依放。
故云「周道废,《春秋》作焉,尧、舜盛,《尚书》载之」,是也。
汉兴以来,改正朔,易服色,臣力诵圣德,仍不能尽,余所谓述故事,而君比之《春秋》,谬哉」。
然则纪传之体出自《尚书》,不学《春秋》,明矣。
范晔云:「《春秋》者,文既总略,好失事形,今之拟作,所以为短。
纪传者,史、班之所变也,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述之」。
此言,岂直非圣人之无法,又失马迁之意旨。
孙盛自谓钻仰具体而放之。
魏收云:「鲁史既修,达者贻则,子长自拘纪传,不存师表,盖泉源所由,地非企及」。
虽复逊辞畏圣,亦未思纪传所由来也。
司马迁创立纪传以来,述者非一,人无善恶,皆为立论。
计在身行迹,具在正书,事既无奇,不足惩劝。
再述乍同铭颂,重叙唯觉繁文。
案丘明亚圣之才,发扬圣旨,言「君子曰」者,无非甚泰,其间寻常,直书而已。
今所撰史,窃有慕焉,可为劝戒者,论其得失,其无损益者,所不论也(《隋书·魏澹传》,又略见《北史》五十六)
胤征论 宋 · 张九成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五
东坡按《史记》及《春秋传》晋魏绛、吴伍员所说,以见征羲、和出于羿擅国政时,非仲康之意,其说详明,信不诬矣。
且《史记》云:「帝太康崩,弟帝仲康立仲康崩,子帝相立帝相崩,子少康立」。
羿既逐太康太康崩,其弟仲康立,而羿执政,是仲康名虽为君,其赏罚之柄则在羿而已,如汉曹操司马懿是也。
孔颖达云:「《左传》云:羿因夏氏以代夏政,羿于其后篡天子之位,仲康不能杀羿,必是羿握其权。
据《五子之歌》,仲康当是其一。
仲康必贤于太康,但形势既衰,故政由羿尔。
羿在世为一代大贼」。
其说是矣。
仲康崩,其子立,羿遂篡位,国是有穷。
相依斟灌、斟鄩,二国盖之同姓也。
羿淫于原兽,弃武罗等,而用寒浞
虞羿于田家,众杀之。
取其国家,淫于羿室,生浇及豷,使浇灭代二斟,且杀帝相
相之后曰缗,方娠,逃于有仍,有仍盖后缗之国也,以生少康
少康为有仍牧正,浇又欲杀少康少康奔有虞。
虞思夏德,于是妻之二女,而邑之于,有田一成,有众一旅。
之遗臣曰靡,当羿死时,奔于有鬲,自有鬲收二国之烬。
少康遂收夏众,抚其官职,遂灭有过,复禹之绩,祀配天,不失旧物。
东坡曰:以此考之,则太康失国之后,至少康之时,皆羿、浞专政僭位之年,胤征之事,盖出于羿,非仲康所能专。
羲、和,淫湎之臣也,而贰于羿,盖忠于也。
如王凌、诸葛诞之叛晋,尉迟迥之叛隋,故羿假仲康之命以命胤侯而往征之。
何以知其然也?
曰:胤侯数羲、和之罪,至于杀无赦,然其实状,止于酣酒,不知日食而已。
此一法吏所办尔,何至以六师取之乎?
夫酒荒厥职之人,岂复有渠魁胁从之事,是彊国得众者也。
读书如东坡之见,可谓过人矣。
孔颖达知之而不敢断者,以孔子叙此书而不删也。
然余考之,羿挟天子以令诸侯,羲、和在朝,知必将篡位,稍出智虑,必为有羿所图,故一付于酒,如竹林诸子之处魏末晋初也。
以智求免,将有所待耳。
明知日食而不告者,其意以谓吾臣也,乃尽职于羿朝,何为乎?
以酒自污,使羿不疑,一旦轩然归国,知日食之祸,当有篡位之举,故严兵起师,将以图羿而复夏氏也。
胤侯盖羿腹心之臣,故遣往征之尔。
功之不成,天也,羲、和之心,非东坡其谁与明哉?
至其淫湎事,偶未深辨,故余表而出之(《横浦先生文集》卷六。)
绛:原无,据四库本补。
国子司业窦公墓志铭 中唐 · 韩愈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六十三
国子司业窦公讳牟
字某。六代祖敬远
封西河公。大父同昌司马。
比四代仍袭爵名。同昌讳允。
生皇考讳叔向。官至左拾遗溧水
工部尚书尚书大历初名能为诗文
及公为文。亦最长于诗。
孝谨厚重。举进士登第。
佐六府五公。八迁至检校虞部郎中
元和五年真拜尚书虞部郎中
洛阳都官郎中泽州刺史。以至司业
年七十四。长庆二年二月丙寅
以疾卒。其年八月某日。
河南偃师先公尚书之兆次。初公善事继母。
家居未出。学问于江东
尚幼也。名声词章。
行于京师。人迟其至。
及公就进士。且试。
其辈皆曰。莫先窦生。
于时公舅袁高给事中。方有重名。
爱且贤公。然实未尝以干有司。
一举成名而东。遇其党。
必曰。非我之才。
维吾舅之私。其佐昭义军也。
遇其将死。公权代领。
以定其危。后将卢从史
重公不遣。奏进官职。
公视从史益骄不逊。伪疾经年。
舆归东都从史败死
公不以觉微避去为贤告人。公始佐崔大夫纵留守东都
后佐留守司徒馀庆。历六府五公。
文武细粗不同。自始及终。
于公无所悔望彼此言者。六府从事
几且百人。有愿奸易险。
贤不肖不同。公一接以和与信。
卒莫与公有怨嫌者。其为郎官令守。
慎法宽惠不刻。教诲于国学也。
严以有礼。扶善遏过
益明上下之分。以躬先之。
恂恂恺悌。得师之道。
公一兄三弟。常偫庠巩。
常进士水部员外郎朗夔江抚四州刺史
偫以处士徵。自吏部郎中御史中丞
出帅黔容以卒。庠三佐大府。
奉先令登州刺史。巩亦进士
以御史佐淄青府。皆有才名。
公子三人。长曰周馀。
好善学文。能谨谨致孝。
述父之志。曲而不黩。
次曰某曰某。皆以进士贡。
女子三人。愈少公十九岁。
以童子得见。于今四十年。
始以师视公。而终以兄事焉。
公待我一以朋友。不以幼壮先后致异。
公可谓笃厚文行君子矣。其铭曰。
后缗窦逃闵腹子。以再家窦为氏。
圣愕旋河犊引比。相婴拨汉纳孔轨。
后去观津。而家平陵
遥遥厥绪。夫子是承。
我敬其人。我怀其德。
作诗孔哀。质于幽刻。